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综论 - 新思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题研究组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高度,明确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2008年1月实施的《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批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定”方案,明确要求“加强统筹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作为人社部的一项主要职能。由此,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提上日程,成为人社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成为检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标志性工作。(详见附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09年第18期)

附件:
文件文件大小
下载此文件 (zyjsjy-00580-200918-069-075.pdf)zyjsjy-00580-200918-069-075.pdf199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