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校要在中职学校基础上组建区域型高职分院
综论 - 新思维


  邢广陆 刘建东 田旺军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之后,国家又陆续颁布了《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等10多个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近年来,各省市地方政府也纷纷响应中央号召,积极出台各项政策探索和实践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青岛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高等教育改革试点工作,2012年2月青岛市第十四届政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职业技术教育要扩大规模,没有高职的区市,由市高职院校建设分校”。《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2]37号)明确“支持高职院校在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采取联合挂牌等方式开展深度共建合作,下辖五市都设有高职院校分支机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全国第一批高职示范院校,积极落实市政府的改革精神,成立分院组建工作组,启动分院组建计划,探索和实践区域型分院的组建工作。工作组全面走访调研胶南、胶州、平度、莱西、即墨、城阳等县级市的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中职学校,进行分院组建方案的研讨论证。截至目前,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已与胶州、平度、莱西签订了分院组建框架性协议;与胶南市达成共同组建分院的意向。(详见附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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