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普职融通模式研究提出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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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普职融通模式研究”表明,在国家政策的提倡与鼓励下,我国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职融通,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无论是在普职融通的推广范围还是普职融通的程度上,与英美等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不少差距。这就要求从国家到地方到学校,从政策到制度到操作建议,从普职沟通模式、课程到教师再到管理和评价等都需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调整和变革。首先,加强顶层设计,整体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沟通的宏观走向。一是积极做好国家层面的课程规划。二是配套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三是尽快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其次,搭建教育“立交桥”,切实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一是适度提高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拓宽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毕业生、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通道,拓展职业院校学生的成长空间。二是创新职业教育体系,延伸和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三是打通中职直升应用本科的升学通道。第三,提倡资源共享,形成合作培养人才新机制。一是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校际间的合作,加强学校之间尤其是普高与中职学校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实现彼此优势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建议以县域为单位,将地域邻近、师资互补、资源共享的普高与中职学校结成互助伙伴关系,互选课程、互认学分、互聘教师、共用教学设施场地、有序学籍转换等。二是学校与企业合作。具体包括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校企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校企共同开发职业课程、共同建立多元教学机制、共同对学生进行有关职业技能方面的考试和等级鉴定等,形成校企一体化育人模式。三是高中学校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包括推进中等和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和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高等学校对高中的课程下移和学分认可;倡导高校到相应的特色高中建立教学、招生与指导基地,以真正形成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学校与社会、学校与企业行业、学校与科研机构等合作培养人才的新模式。(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5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