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资格框架
新闻 - 研究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姜大源在《光明日报》发表《职业教育应有突破 建立国家资格框架》认为,目前,有两个明显问题制约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一是用人的劳动制度与育人的教育制度的分离;二是职业资格证书与教育学历证书的分离。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表明,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有一个制度性的国家资格框架予以支撑,包括把基于认知规律的学历资格证书与基于技能形成规律的职业资格证书加以融合,一是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等值,二是实现纵向的衔接与横向的沟通。笔者认为,国家资格框架的基本组成部分应包括:第一类:教育部门负责的各类教育证书,主要是教育部管辖的学校颁发的各类教育证书,涵盖职业学校、普通学校;也包括人社部门管辖的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颁发的相关证书。第二类:人社部门颁发的各种职业资格,也是技能等级证书,由职业资格鉴定机构通过考试后颁发。第三类:专业部委或行业、企业或社会教育与培训机构颁发的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一般为针对特定的行业或企业的、专业性强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国家资格框架的层级结构,要涵盖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资格证书。(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6年第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