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协商治理”模式
新闻 - 研究


  天津大学孙长远等在《教育发展研究》发表《职业教育“协商治理”说辨正》认为,职业教育“协商治理”说作为颇有新意的职业教育治理模式观,对于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其试图从根本上扭转政府“家长式”的一元治理模式。然而,研究者以“协商治理”的逻辑自然推导出“职业教育善治”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政府的主导作用,这不免又走入了另一种误区。“协商治理”在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的趋势已不可逆转,重要的是这种治理模式必须置于政府主导之下,并使之形成以政府为中心的多元主体的协调共振局面。强调政府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主导责任,并不意味着追求政府规模的扩大,也不意味着要增加额外的政府支出,而是强调政府在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扮演好“掌舵者”“服务者”的角色,将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置于市场机制、社会参与和政府自身变革的基础上。之所以说职业教育治理应该实施政府主导的“协商模式”,主要基于以下两点原因:其一,政府的治理能力决定了其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定位;其二,政府是协调治理主体间利益关系的治理核心。(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7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