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收益的实证研究”结题
新闻 - 研究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冉云芳主持完成了201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收益的实证研究”。研究认为,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企业是否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主要取决于随之带来的净收益。基于对浙江省、上海市161家企业的结构式访谈和内部收益率分析发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和收益主要为人力成本和人力收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总体处于盈利状态,但在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前,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收益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性,有近一半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在影响因素中,部分企业基本特征和办学特征对成本、收益、净收益或内部收益率的影响比较显著,而企业人力资源特征的影响较小。政府作为职业教育办学的利益主体之一,应采取措施增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推进校企合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可将成本收益作为核心指标,建立职业院校选择企业的筛选机制,对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和甄别,选择优秀企业进行合作。对短期内亏损且长期收益不高的企业进行针对性补助,通过认定其为“教育型企业”,一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优惠和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深度和广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局面。基于不同职业岗位的技能形成周期灵活设置学生顶岗实习时间,根据不同行业及职业岗位的技能养成周期进行分类设置和灵活规定,同时,要考虑企业和学生的既得利益。(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7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