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亮点与期待
《职业技术教育》期刊 - 《职业技术教育》期刊2018年第9期


  张祺午

  2018年2月5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办法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指示精神的落地举措。《办法》包括总则、合作形式、促进措施、监督检查和附则等5章34条,通过明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回应了战线和社会多年的呼声,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详见附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8年第9期)

附件:
文件文件大小
下载此文件 (zyjsjy-00895-201809-001.pdf)zyjsjy-00895-201809-001.pdf52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