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要求扩大中职免费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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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财教[2010]345号)。《通知》要求,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以下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0年第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