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示范”集体亮相:精彩诠释“建什么,怎样建”
综论 - 聚焦


  本刊编辑部

  2007年12月26日至27日,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主办的“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论坛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一周年成果展示会”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首批立项建设的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这次活动中集体亮相,通过案例展示、经验解读以及专题讨论的形式,生动和全面地介绍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启动一年来,各自如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扎实推进示范校建设工作的新鲜经验,给与会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产生很大反响。

  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2005年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的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一个重点项目。该计划于2006年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启动,其任务是选择100所左右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作为示范性院校,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以专业建设为核心给予重点支持,通过3至5年的建设使其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并以此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这一计划被称为“高等职业教育的211工程”,受到各地和各高等职业院校的高度重视。目前经过两批遴选已有70所高等职业院校被确定为立项建设院校。

  “建什么,怎样建”,是“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始一提出就备受关注的课题。2006年11月13日,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启动工作视频会议上,教育部周济部长指出,示范院校“要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示范院校“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特别是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在实践教学、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方面起到模范和带头作用”。一年来,首批立项建设的28所示范性建设院校积极践行和创新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理念,主动联手行业企业,不断强化办学特色,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取得了阶段性建设成效。他们用精彩纷呈的实践,努力对“建什么,怎样建”的问题给出自己的有力诠释和回答。(详见附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0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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