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论 -
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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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李建斌
关于职业教育中的“双证书”制度这一话题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劳动部1993年12月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劳动体制改革总体设想》这一重要文件中指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职业技能开发的一个中心环节,是把职业技能开发和劳动力市场接起来的纽带。要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体系完备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使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反映劳动者技能水平的主要标志,成为劳动力供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依据。”1995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加大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力度,针对职业技术学校颁发了《关于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毕(结)业生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要求职业学校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详见附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0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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